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近日提起公诉的孙某贪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孙某因利用职务便利套取科研经费10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2017年至2020年间,孙某担任某高校计软学院院长及深度国际化试点工作组组长期间,设计了“学术政绩—资金套取”双循环链条。他通过制定偏向性论文奖励规则、虚构合作期刊联络人、虚设客座研究员等方式,骗取合作期刊奖励和客座研究员奖励以及科研项目经费1000万余元。孙某主导刊发的国际会议论文数量激增300%,但质量受到学界质疑,严重背离学校“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的建设初衷。
该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于案件涉及专业性内容,部分犯罪行为较为隐蔽,检察机关与教育、监察机关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完善证据体系。
承办检察官指出,在本案中,需要厘清孙某利用个人学术资源与利用行政职权在骗取公共财物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尽管孙某拥有一定的学术资源,但他能够顺利骗取科研经费等公共财物,主要在于其制定奖励规则的行政权力。通过虚设身份、虚构交易等手段骗取公款,即使形式合法仍构成贪污罪。
针对案件暴露的管理漏洞,检察机关推动涉案高校建立“项目申报—过程监管—绩效评估”全周期管理系统,对学术评价、职称评审等关键环节实施动态监测。开展“清风校园”专项行动,组织职务犯罪案例巡讲,覆盖3000余名教职工;开发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强化项目管理,实现项目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可管理,提升科研管理绩效。